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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观察|手握法律武器 维护合法权益

近日,知名艺术家张凯丽诉网络营销号侵犯名誉权胜诉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不实文章的发布者公开赔礼道歉,而考虑到对方家庭经济困难,张凯丽免除了其经济赔偿,获得广大网友的肯定和点赞。这一针对涉“艺”谣言成功维权的案件,再一次证实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也增强了文艺工作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的信心。

图片选自电视剧《人世间》

互联网的极大发展和新媒体的加速演进,为文艺工作者全方位展示自我,进一步增强与受众的交流互动,发挥影响力和号召力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但与此同时,一些涉“艺”谣言、不良信息等也在网络上不时出现和传播,对有的文娱领域从业者乃至文艺大家名家带来了伤害。比如,曾有自媒体账号批量制造、负面炒作“老艺术家晚景凄凉”谣言,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一些人为了蹭热度、赚流量,利用社会和网民的某种不健康心理,长期诽谤诬蔑知名艺术家。也有人受经济利益驱动,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恶意炮制拼凑混淆视听的不良信息,丑化抹黑文艺工作者。还有人因炒作营销需要,故意制造话题,散布曲解、臆测文艺家的片面言论。这类行为不仅毫无道德底线,更践踏法律红线,给涉事文艺工作者的声誉、形象造成极大损害,对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诸多困扰,危害了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污染了社会风气。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获收益与处罚结果相比,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不对等的情形,加之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等因素,使得个别自媒体更加肆无忌惮地造谣传谣,严重误导公众和舆论,破坏网络空间生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赋予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面对不时出现的涉“艺”谣言和侵犯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文联组织应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合作,围绕依法依规对网络平台和自媒体进行监管惩戒、开展专项治理,以及促进行业规章制定和完善、组织普法宣教解读等方面,建言献策、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在此基础上,与平台方加强沟通,督促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秉持更加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强化账号管控,畅通举报机制,优化技术支撑,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倡导向上向善向美文风。积极利用所属媒体和阵地适时发声,呼吁自媒体遵守法律、遵从规范、尊重他人,以典型案例为鉴,摒弃侥幸心理,同时引导广大网友提高媒介素养,保持理智警醒,不轻信不盲从。

应积极主动为文艺工作者排忧解难,做好维权服务。通过主题宣传、专题培训、调研座谈、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倾听诉求、明确需求、把握追求,持续提升广大文艺工作者特别是基层一线、“文艺两新”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面对不少文艺工作者遭遇侵权行为后,产生畏难情绪而消极隐忍的情况,更应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鼓励和支持他们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大胆维权、善于维权。同时,还应提醒文艺工作者注重提高自身修养、践行自我约束管理,并加大对艺术家先进事迹和艺术成就的推介宣扬,努力营造文艺界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让谣言失去滋生的氛围和土壤,使舆论场呈现出更多正能量、好声音,让积极健康的文艺生态焕发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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