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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也要追求审美趣味与人文精神

2020-07-14 阅读: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放 收藏

  2018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回信中强调,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音乐艺术作为美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担负传播精神能量、提升审美品位、营造诗意空间的重要功能。在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音乐作为一种新的音乐形态,深入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改变了传统格局下的音乐创作、传播、欣赏、交流的既定方式,形成一种独特的审美文化。

  网络音乐在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音乐艺术观念和整个音乐文化生态。以音乐语汇讲述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文化,是网络音乐在新时代背景下需要承载的时代使命,也是当代网络音乐人的责任担当。与此同时,网络音乐也正在成为影响网络空间与社会文化发展进程的“双刃剑”。如何健康有序繁荣网络音乐产业,切实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既是当下音乐界从顶层设计到一线实践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新时期音乐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成功与否的重要考量。

  在“共情”的同时培养健康的审美能力

  与传统音乐的创作与表达形式不同,网络音乐是以网络为载体和传播渠道,为音乐文化赋予开放、共享、高效、平等的互联网特征。通过互联网平台,创作者可以展示自己的音乐作品,与多方的音乐发烧友高效互动,也可以由来自不同地域与文化的音乐创作者和发烧友组成协同创作团队,开展音乐文化内容的群体创新。

  随着网络应用覆盖范围与能力不断迈向纵深,音乐创作的魅力与活力急速释放。越来越多的专业创作者与业余爱好者化身“网络音乐创客”,数量庞杂、内容丰富、风格迥异的音乐作品布满整个网络世界。其中不乏“励志系”“治愈系”的正能量作品,但低俗化、快餐式的低端创作有所抬头并受到狂热追捧。这些作品的创作者片面追求娱乐性,偏离音乐艺术审美的本质属性,不利于青少年群体的价值观、审美观和健全人格的塑造。

  网络音乐不可脱离传统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即艺术审美属性。但是在互联网平台与传播介质的急速冲击下,对于庞大且年轻化的受众群体来说,审美经验、辨别能力和文化积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协同,积极协调音乐创作与音乐审美二者之间的关系,在音乐与网络融合发展过程中有效引导音乐创作的合理创新,夯实网络空间上健康积极的音乐审美价值取向。

  音乐艺术的终极目标,是创造听觉美,满足人类的听觉审美需求。网络音乐创作者需要强化人文学识的广度与文化认知的深度。优秀网络音乐作品,在传承好国内外传统音乐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创新,用音乐的语言将文化与灵感相互交织,向听众娓娓道来。当然也需要充分尊重大众的感性需求和审美自由,营造高雅健康的网络音乐审美氛围。优秀的音乐作品,能够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审美潜能,培养人的审美趣味,让人能感知美、感悟美,获得愉悦的审美体验。网络音乐创作需要精准拿捏人们的内心感受,结合不同的关注热点,借助多元化的互联网渠道,以触手可及的便利直击听众内心,在与听众“共情”的过程中培养健康的审美能力,提升美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从“吸睛”到“吸金”偏离正常发展轨道

  经过产业链上下游多年来的协同创新与联动发展,网络音乐的市场体量快速增长,用户群体分布于各地区和所有年龄层次,产业链也涵盖了与创作者、唱片公司、版权、平台等各方主体相关的文化内容产品及软硬件应用生态。可以说,依托互联网时代的技术红利,音乐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亲近民众,音乐市场需求也从未像当今时代这样如此庞大。然而,经过早期爆发式的市场增长,一系列的不良影响也正在逐渐浮出水面。

  网络音乐市场的发展经历了早期的版权意识薄弱到逐渐正版化的稳步发展。版权模式变革,为网络音乐生态良性运营提供动力,消费者为优秀内容付费欣赏的习惯基本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行业秩序,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然而,随着网络音乐平台不同梯队之间的差距正在日益拉大,部分平台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独家版权、交叉补贴、流量劫持等经营模式,使平台之间形成音乐文化的“信息孤岛”。这偏离了互联网的开放、共享、普惠的成长精神,对用户和音乐创作者造成伤害。

  同时,网络音乐行业的逐利趋势生猛,不断为低俗内容提供生存空间。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红海市场,部分音乐平台在“算法推荐”与广告收入的诱导下,充斥着大量低质量内容。在这背后是对用户流量变现的执迷,是文化创造者、运营者社会责任的缺失,是互联网模式下以“信息多元化”和“信息吞吐量”为借口对音乐文化的扭曲。这些现象归根到底是资本市场在流量、内容变现背后的逐利,把“市场需求”作为传播低俗内容的挡箭牌和托词,完成从“吸睛”到“吸金”的转化过程。这样的短期逐利模式,为良莠不齐的内容产品营造了生存空间,容易破坏文化氛围、打击市场信心。

  平台服务模式趋同,难以满足大众的消费预期也是一个大问题。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中,音乐内容消费领域的风口与赛道快速转变。随着用户红利的逐步消失,企业获得流量的成本大幅增加,互联网音乐行业竞争发展也正式进入下半场。随着市场的发展,用户对于音乐平台的要求将远不止于流媒体播放,更加多样化、场景化和智能化的音乐服务功能需求呼之欲出。通过技术与模式的双重创新,为用户传播音乐文化价值,已经成为网络音乐行业中亟须构建的核心能力。然而,目前网络音乐行业下半场的转型升级中仍罕见破冰者,大部分网络音乐平台仍停滞在对简单重复功能的开发与升级中,行业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

  面对当前的行业发展困局,传播平台需要提升运营能力建设。既要有社会责任担当,做好行业自律,坚决切断低俗音乐传播的渠道,同时也要勇于创新,进一步扩展网络音乐服务辐射环境,以高品质的网络音乐为纽带,聚合更多的消费产品形态,形成一系列线上线下联动的高质量增值服务,在繁荣网络音乐文化市场的同时,拓展行业的价值空间。

上海彩虹室内合唱团《流浪的小行星圆舞曲》

  网络音乐并非简单的“网络传播音乐”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音乐产业跨界融合的趋势逐渐向纵深处延伸,传统的音乐内容生产、传播和消费模式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需要认识到,当下的网络音乐,将不再是简单的“网络传播音乐”,而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音乐文化的深度融合与创新。

  当前,在我国大力发展“新基建”的整体战略下,5G、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正在成为音乐文化高速发展的坚实支撑与创新载体。作为网络音乐产业链各环节的从业者,抓住科技浪潮下的时代契机,加速推动网络音乐产业转型升级,就要建立敏锐的创新思维,加紧打磨与前沿技术架构最为匹配的音乐文化服务产品,形成科技与艺术的良性互动。在技术演进升级的趋势中,传统网络音乐运营平台有望开启更广阔市场的同时,一大批具备创新基因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作者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新基建”的全面提速,更清晰、更稳定、更高质的网络音画具备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更为网络音乐上下游的智能化生态营造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应充分利用好“新基建”时代高速、安全、智能的信息化资源,围绕音乐文化传播的内容与场景,积极开发数字化音乐的采集、传输、处理与展示类软硬件产品,打造出聚合能力强、覆盖范围广、普惠群体多的网络音乐应用生态,不断发挥音乐的传播能量。

  着力打造沉浸式网络音乐服务场景也是一个努力方向。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框架下高速高效的数据传输处理能力,以及丰富多元化的数据采集传播载体,网络音乐产品的形式之美将具备无限可能。有必要加快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等技术,与多机位直播、音乐互动教学等服务功能的深度融合,为网络音乐录音棚、网络音乐教室、网络音乐厅、网络音乐节等现象级应用场景营造出身临其境般的互动体验,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商业模式,可能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更重要的是积极参与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文艺空间。要以科技为手段,深刻理解音乐艺术的本体价值,挖掘细分市场对艺术审美的个性化需求,做到对创作内容精确定制、对传播对象精准滴灌,通过旋律和节奏弘扬人文精神。利用好数据算法,将网络音乐文化的创作、传播、互动等环节,与健康积极的价值观深度融合,以科技的力量推动音乐美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搜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张放,系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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