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迭代发展犹如战鼓催征,将网络文艺的可能性、丰富性、挑战性、思辨性一次次展示于大众面前,也给我们带来一个核心问题:网络文艺作为人对世界的一种精神方式的掌握,我们该如何认知和把握它?笔者试从艺术语言的角度做粗浅的探讨。
任何艺术都有自己特殊的艺术语言。艺术既是审美的物态化呈现,也是艺术语言的媒介化呈现,文学、音乐、美术、舞蹈莫不如此。那么,网络文艺有没有独属于自己的艺术语言呢?如果现在没有,未来会不会产生?
这个问题现在就提出来,似乎有些言之过早。它的前提是假设网络文艺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但事实上,目前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网络视听,都还仅仅是由各种创新类型依托网络这一媒介所组成的“一个丰富的总体”,其独立性还没充分、显著、鲜明地彰显出来。
网络动画版《三体》剧照
但是,依据麦克卢汉的理论,从印刷媒介到电子媒介,再到数字媒介,媒介环境生态的改变,深刻影响着审美体验的更新。互联网思维所形成的审美方式及审美活动特征,已经在网络文艺各种创新类型中日益有所显现。网络电影被切片观赏,网络剧被倍速观看,短视频被社交化传播,网络文学的阅读体验也与传统阅读大相径庭。这些日益常态化、普遍化、大众化的现象,又让我们感到,网络文艺的艺术语言是否存在内在独特性,似乎值得我们开始做出认真思考和客观回答。
首先需要看到的是,艺术形态的发展演进,与媒介的底层逻辑有深刻而紧密的联系。媒介作为人类感官的延伸,在传统艺术中,其艺术语言的媒介化呈现,也表现为人的某种感官功能在审美体验上的集中强化。比如,音乐、广播剧之于听觉,书法、美术之于视觉。传统艺术中,舞台类是相对“综合”的艺术门类,不同程度包含了文学、说唱、器乐、表演等诸多艺术元素,但其综合性局限于审美现场的时空间,不具备媒介的延伸功能。只有进入电子媒介时代之后,“综合艺术”才突破时间和空间局限,而电影、电视等新的综合艺术也在实现媒介延伸之后,创造了全新的艺术语言。
数字媒介相比电子媒介是全新迭代,互联网不仅是所有网络文艺类型的传播媒介,比特更是所有网络文艺类型的物态媒介。在比特的世界,互联网媒介对人的感官延伸不再是单一性的,而是全面的、立体的、统合的,人工智能更是被视为对人的神经系统的延伸。这种媒介延伸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统合在一起并产生全面交互,是双向度的媒介沉浸,而不是电影、电视所营造的虚拟世界那种单向度的媒介沉浸。因此,网络文艺在艺术上的“综合”程度及表现,相比于传统影视这种电子媒介时代产生的综合艺术,具备全新的特征,居于全新的量级,正在呈现日益鲜明的审美差异。
“综合艺术”会在走向成熟过程中逐渐形塑自身独特的艺术语言,并最终被大众熟悉和接受。比如传统戏曲的艺术语言,业内常用“程式”来统合,电影、电视的艺术语言,大家惯用“镜头”或“蒙太奇”来指称。网络文艺能否成为全新的“综合艺术”类型?近年来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开始涉及其审美特征及艺术语言问题的讨论,并依据互联网媒介的底层逻辑,陆续提出了“交互沉浸”“场景”甚至“身体”等一系列话语概念,作为对网络文艺审美语言命名的可能性。当然,这一探讨仍需等待网络文艺下一步的发展实践才能逐渐明晰。
还需看到的是,不同媒介具有不同的认识论偏向。小说与电影,哪怕两者的故事是一样的,但传递给人的仍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现实”和审美体验。莱文森在他著名的媒介进化论中,将互联网媒介视为“重塑真实”的全新技术阶段。互联网将此前媒介技术所强化的感官偏向、以及由此所失去的“部分真实”都重新予以纠正,在打破人类生理局限、实现媒介延伸的同时,重新回到了全感官体验的“完全真实”。虚拟现实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加速应用,已经为我们带来了极其直观的体验。
今天,技术在模仿和复制人的感知模式、认知模式进程中,从“媒介化”走向了“去媒介化”,即媒介技术进步达到了令人感受不到媒介存在的程度。这对艺术形态的发展必然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口语是人类最早诞生的媒介,依托口语的民间故事讲述、说唱等艺术,在初始阶段具有强烈的现场性。媒介进步使口语化表达被书面表达所替代之后,感官偏向就导致审美模式发生变化。而网络文学之所以重新出现大量的口语化表达,并不仅仅因为作者群的非专业性,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在于互联网的“去媒介化”重新让人回到了“现场性”的审美体验模式。
当然,“去媒介化”当下最为典型的表现,还是虚拟现实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叠加应用领域。对应网络文艺,这个领域带来的将是全新的、全感官体验的、更为感性和直观的审美对象,同时还有人机共创、共融模式下艺术创造力的边界拓展。虚拟现实与真实现实同在共生,人工智能与人的合作持续演进,都会进一步增强网络文艺的“综合性”和“去媒介化”特征,从而深刻影响其艺术语言的生长趋向。
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认为,文艺是人对世界“艺术精神”的掌握,是直观的、感性的掌握。“去媒介化”为这种直观的、感性的生命体验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条件,但归根结底,媒介的“人性化”,在网络文艺领域仍然是对人的审美意识创造和审美经验积累的更高阶段的技术化。能够以精神的方式、审美的方式对世界做出掌握的,始终只有人,也只能是人。因此,网络文艺的艺术语言发展,仍然是以人的审美的精神活动规律为基本遵循,并进一步深化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其未来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新“语言”,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彭宽,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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