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作为中国新时代发展宏伟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早已超越了乡村本身的建设和发展,其使命责任也早已超越了广大乡村的地理范畴和文化范畴。仓廪实而知礼节,自信方能自强。当脱贫攻坚实现全国性的胜利之后,如何继续将改革开放推向纵深,如何实现立体、有品质且具有可持续发展与自我完善能力的乡村振兴机制,无疑是当前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图片来源:影像中国,摄影:张晓华)
文艺赋能概念的提出,是基于乡村振兴建设和当代社会的诸多历史与现实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首先,我国广大乡村文化艺术的现状并不容乐观,物质生活水平的跳跃式增长与百姓现有的文化艺术素养水平之间失衡错位的问题十分突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全面推开,广大农村固有的人员结构和文化结构被打破和重构,年轻一代的农民更多地接受到来自外面的、同时又是融合和趋同化的文化,农村自身的文化历史和艺术记忆却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被稀释、被淡忘。随着承载着历史记忆的老一辈人逐渐去世,很多农村的文化艺术传统也随之消失殆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些农村原有的文化艺术在内容和机制上丧失了传承、保护、延续和再发展的现实可能。因此,当农村脱贫乃至走向小康、富裕之后,想要过上更加体面、更加有品质的生活时,当越来越多的农民带着见闻和财富回到家乡,想要为改变农村现状做点什么时,就会面临一个不知道该如何下手的突出问题。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20世纪末本世纪初掀起的所谓新农村建设浪潮中出现的大量盲目模仿城市景观和生活设施,视觉上粗制滥造、千篇一律的现象了。冯骥才等文化学者对这种千村一面的问题曾多次发声批评。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重新调整思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是,中国当代乡村的文化艺术建设已经无法也不能按照过去相对封闭的农耕时代的自然发展的模式延续下去了,必须适应新的历史形式下的新变化、新局面。客观地说,所谓“千村一面”的形成,也是“文艺赋能”一种曲折性尝试,其主观动机和实践层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却是一种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式的阶段性行为,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忽视了乡村自身的文化认同、文化参与和造血机制建设。雕塑、绘画也好,建筑、绿地也罢,抑或艺术小镇、民俗小镇之类的名头,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形似城市不重要,参与规划设计的专家、机构设计的名头有多大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乡村、农民是否真正理解、接受、认同这些改变。说到底只有真正地将这些改变融入到新旧乡村自我文化生态的有机发展之中,才可能逐渐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文艺赋能”。文艺赋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来自外界的赋予、指导甚至指挥,关键是要让乡村自己“能”。
于是就不难理解,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中为什么会明确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建立“有效机制”,从而让传统乡土文化“有效激活”才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根本所在。但如何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设计和建立起这样的“有效机制”,避免重走过去的弯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里面的话语模式和权利关系错综复杂,广大乡村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千差万别,机制的建立既要考虑一致性,更要注意差异性。
话语权和能动性是文艺赋能机制建设的核心概念。乡村振兴需要什么样的文艺,如何既体现开放视野又坚守地区特色,如何实现传统文化与当代文艺的真正结合,如何在改变乡村生活品质的同时,让文艺真正从细节和制度上融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形式上的美观、个别标志性建筑和固定文艺演出?如何突出重点和特色而不是各种文艺形式一锅烩?如何逐步让乡村文艺真正在一代又一代新农村人心中为之自豪、手中为之延续?……
说到底,文艺赋能的核心是乡村本身,是曾经、正在和即将生活于此的人们起主因、是主体,只有他们热爱、认同乡村的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文化自信、文化生产、文化延续,才能真正实现文化艺术维度的“乡村振兴”。也唯有如此,文化艺术建设和文化自信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丰沃的土壤。
(作者:邢千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第二届全国文艺评论新媒体骨干培训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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