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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再生文化遗产的保护 要补课要抓紧要重视(陈履生)

2018-08-24 阅读: 来源:文艺报 作者:陈履生 收藏

安岳峰门寺摩崖造像

  最近,四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岳峰门寺摩崖造像、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广安金凤山摩崖造像被重绘出新一事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当下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显然,这应该是一个历史问题,既反映了历史上的文物保护现状,又反映了历史上乡规民俗中对待遗产的处理方法。其中“当地称群众自发所为”就是后者的表现,而这一表现又反映出地区范围内文物保护的问题。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回应,早在1994年3月,当地信佛群众就自募资金擅自对“文革”中遭到破坏的造像的残缺部位进行修补,并涂上了红、蓝、青三色油漆。同时,还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擅自新建了部分佛像。虽然广安县文物管理所发现此情况并进行现场调查后,安排了一名文保员进行日常看护管理。可是,到2015年,当地信佛群众又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的自建佛像部分进行了重绘。看来问题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擅自”,而“擅自”所对应的是管理问题。

  就安岳地区而言,仅各级别石窟造像保护单位就有1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有9处,数量多而且分散,保护是有一定的难度。而文保级别不同,受重视的程度也不同。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护方法和措施,当地群众没有文物保护的自觉,那么,保护就无从谈起。尽管2017年有17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抢救保护中国石窟之都安岳石窟的建议》,建议加强安岳石窟的抢救性保护、支持窟檐建设、加大环境整治项目支持力度等。国家文物局在答复该建议时,明确后续要重点加强安岳石窟文物本体的保护工作,将在“十三五”时期川渝石窟保护工程推进过程中,考虑将安岳石窟纳入重点项目范畴,在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加大倾斜和支持力度,及时组织专家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然而,“擅自”的事件还是暴露出来。

  面对所出的问题,人们自然会想到问责。可是,这一事件很难说是谁的主体责任,也可以说方方面面都有责任。严格说这不是“修复事件”,而是民间的重装。中国的石窟开凿有着悠久的历史,有记载的可追溯到公元4世纪,敦煌、云冈、龙门、麦积山石窟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形成了一部独特的专史,而石窟艺术在中国艺术史上也是独特的篇章。历史上的石窟开凿,有官方也有民间;而一段时间之后的“重装”,也是有官方有民间。历史上的“重装”是“出新”,那是与佛教以及佛教徒相关的一种行为。而我们今天面对的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不受组织控制的佛教仪轨,而是在政府控制下的文化遗产,因此,理论上来说,政府应该负主体责任。

  如何认识作为文化遗产的佛教石窟和石窟艺术,在学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普遍认知中的石窟艺术的成就,只是我们的今天所见。因为在上千年或数百年的历史发展中,时间所造就的褪色、氧化、风化和脱落,将它们统一为一种色调,这是笼罩在一种历史氛围之中的色调,并非是始初的固有色。而这种历史的包浆往往变成了艺术成就的重要方面,一旦恢复始初,就形成了一种陌生的感觉,更重要的是这种恢复到当初的新,很难被业界认同。人们感觉相距甚远,这就是摆在今人面前的一种困难的抉择——而把它们当作文化遗产,就能获得一种解脱。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下,业内提出了“修旧如旧”。当然,这和历史的曾经、和乡规民俗,又形成了文化上的冲突。对于一处有着悠久历史的石窟来说,历史上可能有无数次的整体出新,或局部重装,这都是常态。出新和重装都反映了时人的审美和社会的潮流。如果没有出新或重装,所联系的往往是破败和衰落,而这最终反映的是地方经济与信奉的具体情况。香火之旺,往往表现在不断的出新之上。

  显然,宗教信仰以及乡规民俗在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中,可能表现为一种特别的存在。因此,信徒在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付香火钱的同时,也会在修建寺庙或重装佛像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作为。而这之中会产生新的文化,也会有新的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当然,反映到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这种冲突在所难免。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下,通过法治手段来保护文化遗产不被重装、不受破坏。

  文化遗产是一个宽泛而具体的概念。宽泛可能是一种抽象的文化理念,可能是广义的街区或历史传承;具体则是某一文物的指认,各不相同。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而言,具体的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而宽泛的往往会被忽视。中国有着丰厚的文化遗产,有着数量众多的可移动与不可移动的文物,而随着考古发现与地下发掘的不断增多,需要保护的文化遗产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所以,保护永远是进行时。当下全民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通常局限在“国宝”的概念之中,以致炒作“国宝”的概念成为一种时尚,进而影响到社会价值观的判断。当一种社会的整体认知作用在“国宝”上的时候,并没有带来整体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因此,相比较像意大利等一些欧洲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作为,我们的问题是显然的。面对多样的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是补课,加强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认知,这不仅是出台一些法规和增加一些投入,也不仅是简单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和增加一些看守。要在国民教育中灌输,要在公民思想深处扎根,要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和敬畏文化遗产的新风尚。还要建立起文化遗产与当下生活的文化关系,从国家到城市到乡村,对于历史上的文化创造与当下的不可再生文物,要有高度的重视。这些教育工作要抓紧,因为破坏了难以再生,重装了可以洗去却难以避免不被再次重装。所以,重视是当务之急。

  如果由此事件带来当地政府和群众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带来全社会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那么,这一事件可能会是因祸得福。

 

(作者:陈履生,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原国家博物馆副馆长、上海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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