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报告提出了“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文艺创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文艺评价确立了根本标准。文艺创作是一种独特的精神生产。鲁迅先生说过,要改造国人的精神世界,首推文艺。而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文艺作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力和水平,也体现着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精神风貌和气象,同时又对文化生产和社会变革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古今中外,不论是在岁月静好的和平时期,还是烽火连天的战争年代,文艺作品慰藉心灵、振奋精神、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例子不胜枚举。
2022年11月12日10时03分,搭载着天舟五号货运飞船的长征七号遥六运载火箭在我国文昌航天发射场准时点火发射。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正确引导和有力推动文艺创作,都离不开科学的文艺评价。评价是一种综合性的评判、评析和评论实践。对于创作而言,文艺评价的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以文艺作品、思潮、现象等为对象的文艺评论,也包括文艺评奖、展演展示、创作扶持、宣传推广等工作中的评估和选择取舍。从作用来看,文艺评价代表着导向,传递出倾向,指示着方向。实践证明,文艺评价导向正确、运行科学,文艺创作就会健康发展、精品迭出。反之,文艺创作就会出现问题甚至走入歧途。在文艺评价中,最关键的要素无疑是评价标准。标准在评价活动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开展评价的度量衡。标准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美学趣味等,通过评价活动传导到创作环节,起到指挥棒的作用。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果标准出现了偏差,文艺评价不仅无法发挥引导促进作用,而且可能催生文化废品甚至精神垃圾。
艺术兼具共通性和多样性,因共通而永恒,因多样而丰富。从共通性而言,人类的肤色、种族不同,文明形态多种多样,但对美好心灵、真情善念的向往和追求是共同的。举凡文艺史上的经典之作,不论其采用何种语言、体裁或风格,总能激起人们的心灵共鸣。从多样性来看,丰富多彩的艺术体现了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文化创造力和辨识度,也为人类文明的交流互鉴搭建了桥梁。与此相应,文艺评价的标准有其一般性,即符合人类社会关于艺术、美学的共同观念。同时,任何评价都是具体的、历史的,都在一定的文化传统、时代条件和现实国情下进行,也就必然表现出以民族性和时代性为内涵的特殊性。新时代新征程,中国文艺肩负着新的使命任务,文艺创作面临着新情况新挑战,在攀登新高峰、铸就新辉煌的道路上,科学确定文艺评价的标准至关重要,既应体现一般性要求,更应彰显民族性和时代性特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评价并将其提上文艺工作重要位置。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人民的需要是文艺存在的根本价值所在”“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要求“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2016年,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把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作为追求”;2020年,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2021年,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不断提升作品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用思想深刻、清新质朴、刚健有力的优秀作品滋养人民的审美观价值观,使人民在精神生活上更加充盈起来”,更明确提出了“建设更具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的文艺评价体系”的重大课题。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作品、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价文艺创作的根本问题,为确定科学的文艺评价标准、开展有力有效的文艺评价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时代以来,我国文艺创作真情倾听时代发展的铿锵足音,生动讴歌改革创新的火热实践,成果丰硕、生机勃勃,发挥了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报告明确以“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定语”,确定了文艺作品的品质标准,与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一脉相承,体现了新时代以来文艺创作的成就、特征和趋势。“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既是对人民性这一社会主义文艺根本属性的强调,也是对作品精神内涵、精神气度和精神能量的要求,鲜明揭示了文艺评价的标准所在、目标所系。
贯彻落实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精神,必然要求以“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主轴构建新时代文艺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文艺评论评奖等各种评价活动。坚持“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标准,意味着评价一部作品时,不仅要关注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更应关注其内在的精神价值,要求从作品的思想主题、题材体裁、形式手法等,综合分析其肯定什么、赞扬什么,否定什么、批评什么,从而对其创作旨趣和态度作出正确的评估。这就需要文艺理论评论工作者深化“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研究研讨,为其提供专业性的学术支撑、实践性的指标体系和通俗化的评论话语。
运用这一标准评价作品时,应把创作初衷和作品效果充分结合起来,在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结合中综合评判作品的价值,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的优势,从“热搜”“弹幕”“跟帖”“赞”等具有评价意义的行为中广泛收集受众对作品的观感,科学分析收视率、票房等市场数据,辩证看待各方专家评论家的观点,全方位分析作品构思立意及其“落地”形态和客观影响:是瞄准短时热点的迎合还是契合时代脉搏的佳构?是只求变现的流量为王还是追求精品的内容至上?是个体情绪发泄的吐槽还是反映群众心声的谠论?是圈地自萌的顾影自怜还是美美与共的正大气象?对正能量是敢写敢歌还是图解套路?对丑恶事是猎奇贩卖还是敢怒敢批?对于受众而言,是打发无聊的工具还是滋润心灵的清风?带给受众的是空洞的狂笑还是深刻的启迪?由此作出科学的评估,进而把“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作为硬指标,前置到创作扶持、项目立项、行业规范之中,融入到作品生产创作全过程和文艺行业建设各领域,以更多丰美的精神食粮,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作者:胡一峰,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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