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联相关团体会员,省评协团体会员、会员:
为提升浙江文艺评论水平,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切实促进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浙江文艺蓬勃健康发展,为“两富”、“两美”浙江建设做出应有贡献。省评协根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精神,拟于2016年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文艺评论奖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浙江文艺评论奖奖项分设著作类、文章类和组织工作类。
著作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文章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组织工作奖:2—3名
二、报送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含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均可报送。
三、推荐报送要求
1、报送办法
(1)组织推荐:浙江省文联相关团体会员、浙江省评协各团体
会员可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直接推荐作品。
(2)个人自荐:参评的文艺评论家个人原则上须为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申报者请登录浙江文艺网(http://www.zjwenyi.cn/index.do)“公示公告”下载《第二届浙江文艺评论奖作品推荐表》,填写完整后连同作品报送到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
2、报送名额
(1)浙江省文联相关团体会员、浙江省评协团体会员,每一个艺术门类可推荐著作类作品1部,文章类作品2篇;
(2)个人自荐申报作品,数量控制在著作类1部或文章类1篇。
(3)无论是组织推荐还是会员自荐,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2篇。
3、作品要求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2)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3)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着眼于当代文艺创作的文艺评论的同时,在条件同等的情况下,要更着眼于那些关注浙江本土文艺创作的评论作品,兼顾全国文艺创作的评论作品。
4、其他要求
(1)参评著作类,需提供作品原作5本;参评文章类,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版;
(2)《第二届浙江文艺评论奖作品推荐表》1份(可复印,也可登录浙江文艺网下载打印)。
5、截止日期
2016年5月31日。
四、评奖程序
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评:推荐作品由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按照评审要求,进行初评。
2、终评:
(1)省评协秘书处在评委数据库中抽取专家成立终评委员会。入围终评的参评作品原件或电子版至少提前一周送达终评委员会委员,委员需对入选终评的作品进行审读、讨论,提出候选篇目。
(2)全体终评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在候选篇目中投票选出获奖作品。
(3)终评实际参评评委人数,必须达到应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评奖结果方为有效。
(4)终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简单多数通过的方式,以得票多少确定获奖篇目排序,如上一等次出现并列,下一等次相应减少名额。
终评复议程序:经无记名投票产生终评结果后,如有评委仍存异议,需有1名评委提议,2名以上(含2名)评委附议,方可进入复议程序。附议中如有推翻原评选结果重新投票的动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到会评委同意。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沈 勇 杨医华
电 话:0571-87025731 13605713889 沈 勇
0571-87020373 13588472016 杨医华
传真:0571-87025731
邮箱:734016499@qq.com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 邮编:310006
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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