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十届二次全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1.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10部左右。
2.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30篇左右。
二、推优对象
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名额
1.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重要文艺评论刊物为本次推优活动的初评推荐单位。
2.各初评推荐单位所推荐的著作类作品不超过4部,文章类作品不超过5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
3.自荐作品作者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
(二)推优标准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贴近当代文艺发展实际,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3.在本年度基础理论或学科建设中,具有广泛代表性;
4.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每部著作类作品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每篇文章的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文件。《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
2.申报单位将推荐表(需盖章)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信封上注明参加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3.自荐作者可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填写完整后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信封上注明参加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4.所有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gwypljxh@126.com,邮件主题:第二届“啄木鸟杯”推优活动+文章题目/著作名称+推优单位/自荐作者姓名)。
四、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至2017年7月15日。
五、评审程序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环节,均设4个评选组,分别为(1)舞台艺术组(2)视听艺术组(3)造型艺术组(4)理论文学组。
1.初评
初评由各申报单位进行,社会自荐作品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初评。
2.复评
复评评委人选主要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专委会中选择,并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评选组进行复评。
3.终评
终评评委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为主,再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组成评选组进行终评。
4.优秀文艺评论组织单位评选
优秀文艺评论组织单位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提出在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度推优活动中积极配合、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单位建议名单,报中国文联审定。
为突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初评、复评、终评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最终结果报中国文联审定后公布表彰。
六、成果展示
举办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度推优发布活动。将推选出的优秀文章结集出版,推优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程阳阳、杨静媛、杨晨
电话:010-59759465(兼传真)
电子邮箱:zgwypljxh@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A座10层
邮 编:100083
附件(点击可下载):
中国文联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7年4月26日
延伸阅读(点击可看):
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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