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新文艺群体管理机制
提升新时代文化治理体系
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文艺创作传播发生嬗变,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与传统文艺组织群体不同,新的文艺组织和群体不依赖财政拨款,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运作和自我管理,活跃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丰富着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这些新的文艺群体规模之大、活动之多、影响之广,超出想象。
加强对新文艺群体政治引领是进入新时代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发展中国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在强基固本中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文化安全的必然选择,是在坚定先进文化方向中促进文化艺术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选择,是在文化供给侧改革中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是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出应有贡献的必然选择。
因此,加强新文艺群体的政治引领是摆在各级党委和宣传文化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不能回避。新文艺群体的政治引领,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引领,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引领,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引领,是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双创”原则的引领,促使新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作出新的贡献。下面就进一步健全新文艺群体管理机制,提升新时代文化治理体系谈几点建议。
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将党对新文艺工作的领导落地落细落实。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力量是事业的支撑。建议组织部门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包括新文艺群体)“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新文艺阵地的党建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指导督导,实现对新文艺工作全覆盖。建议统战部门加强新文艺阶层体制外知名新文艺工作者的指导、联谊、团结、培训,不断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既要做到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又要能容人之短、容人之失、容人之异,还要照顾到其他同盟者的利益。建议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新文艺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落实党在文化建设中的各项方针政策。建议制定新文艺阶层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建议宣传部门提升关于“新文艺群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的工作绩效考核权重,在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和旅游、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妇联、团委等组织的党建工作中,启动意识形态引导清单制和建立红黑榜单,增加对新文艺群体的意识形态引导监控职能和责任。
高度重视文化艺术发展顶层设计,为文联新职能有效发挥提供保障。建议建立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文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新文艺阶层发展中若干重要问题的解决。建议文联部门在深化文联体制改革中,围绕延长工作手臂扩大覆盖、明确文联承接政府职能转换后的新职能,使文联组织的联系范围和服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建议文旅部门加强文化政策环境优化,制定“加强新文艺群体创作生产引导扶持的实施意见”,以政策举措引导和扶持新文艺群体创作生产,从顶层设计上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先进文化对新文艺阶层发展的引领。加强创作生产导向引领。组织常态化的新文艺会员培训,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轮系统培训,突出抓好基层一线文艺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指导地位。以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方式,培育一批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文艺精品,推动产生一大批“叫好又叫座”的新文艺精品。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新文艺群体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景区、进公共活动场所、进交通枢纽及口岸、进网络空间。规范线上线下传播内容。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鼓励新文艺群体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在各种展览展播展演活动中,各地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文艺内容展示的抽查检查力度,新文艺阶层党组织负责对展示文艺内容严格把关,规范传播内容。新文艺群体的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获取人民生活创作养料。建议制定出台新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制度有关文件。完善艺术发展基金的扶持机制和管理办法。支持新文艺群体建设展示传播平台及展演活动平台,加大播出文艺精品佳作力度。直接服务美好生活需要。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支持和鼓励新文艺群体开展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把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改革开放等主题列入重大文艺选题。加强对新文艺和网络文艺的评论工作,开展对重大理论课题及重点作品、文艺思潮、文艺现象的评论。创新开展对新文艺群体文艺创作的评价,经评估认可的新文艺精品,实现政府购买的全覆盖,以财政资金保障对新文艺精品的公益化传播。
注重提升新文艺群体创新能力和整合能力,培育挖掘文化经济新增量新动能。建议文旅部门不断加强新文艺阶层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加大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先导的现代科技应用及推广,拓展新的文艺形态发展空间。建议商务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定位新的消费热点和投资热点,推进形成一批“文化+旅游”“文化+人工智能”“文化+金融孵化”等新经济空间、“文化+订制”“文化+IP授权”“文化+智能创作”等新经济模式、“文化+社交”“文化+电商”“文化+大数据”等新经济平台,引发新文艺群体勇做新动能发展先锋。
破除身份歧视和认同偏见,努力营造关爱新文艺阶层社会氛围。建议组织、人社部门破除身份歧视、认同偏见,打破阶层固化、利益藩篱,在政治地位、宣传舆论、职称评定、荣誉评奖、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新文艺群体和体制内文艺人士同等待遇,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公平竞争环境。建议统战部门、文联部门建立与新文艺群体经常性联系平台,多为他们在深入生活、教育培训、展演展示、宣传推介等方面创造条件,引导他们成为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人才。
深化文化艺术供给侧改革,切实推动文化事业与创意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供给侧改革,通过场馆平台共享共建、新文艺爱好者展演配套等多种举措,把新文艺群体的文艺展演服务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行业进行兼并合作,主动抢占省外市场,壮大文艺企业规模和提升竞争力;从人才、税收、场地、职称、评奖、金融等多个方面对文化艺术服务类企业进行扶持;引领工艺美术类企业坚持走品质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严防产能过剩和供给低效。鼓励新文艺群体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成渝城市群建设等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担当起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责任。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价值。鼓励支持新文艺群体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支持新文艺群体挖掘巴蜀文化旅游资源,建设集美食、文创、演出等为一体的文创项目;加强对历史名人遗址故居的修复、保护和利用,引领新文艺组织聚落打造主题旅游线路。支持新文艺群体开展古蜀文明遗址普查、古蜀文明探源研究,积极参与品牌推广。支持新文艺群体投入和研发以其为主题的影视剧、小说等相关产品。善于弘扬传统文化精髓。鼓励新文艺群体开展各种形式的传统文化经典创作展演活动,支持新文艺群体开展传统文化精髓的符号设计和作品设计,围绕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创意开发衍生品。支持新文艺群体提炼文化经典故事,打造一系列以传统文化为内核的新型IP,通过书籍、动漫、玩具、话剧、音乐、雕塑等多种形式,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
提高文化治理现代化能力,着力加强文联对新文艺阶层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建议统计部门建设新文艺发展动态信息采集及统计分析体系,挖掘文化经济新动能、发掘新文艺组织和群体新动向,做到新文艺组织和群体发展、扶持和引导工作,有迹可循,为党委政府部门的文化科学治理提供扎实决策依据支持。建议组织部门、教育部门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文艺大师”培养计划、“文艺名师”带动计划、“文艺英才”培育计划和“文艺会员”发展计划,推进新文艺工作者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提升社会化文化治理能力。
不断加强新文艺阶层自身改革,主动适应汇入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发展大潮。积极对接文化市场需求。新文艺阶层的相关行业协会及联盟须主动引领文化市场的消费需求,有效控制和警惕“过度娱乐化”的消费走势,提升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水平。主动对接文化市场大众化、品质化需求,推动文艺创作高峰工程和品质工程建设。突出文化市场的创新变革走向,对接年轻化、时尚化等文化消费新需求。新文艺群体要研究和适应文化市场,建立文化消费需求的有效评估和反馈机制,提倡绿色消费、审美消费。搭建资源共享联盟平台。支持新文艺组织建立行业联盟。强化自身良性发展功能。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版权贷、文创贷、科创贷、产业基金、孵化资金、风投资金、天使资金等金融资本,切实解决新文艺群体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完善新文艺企业治理结构,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充分借助现代高新科技,提升文艺创作和传播水平,增强新文艺群体核心竞争力。加大新型文艺业态培育,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搜索)
(作者:郑晓幸,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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