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本期特刊发陈振濂、高建平、王杰、金雅、宋修见等艺术家和专家学者围绕这一主题撰写的文章,以期把文艺界和学术界关于中华美育精神的研究引向深入。
人民性、审美性和情感性:
新时代文艺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的内在要求
内容摘要:文艺是美育的重要媒介。新时代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呼唤更具人民性、审美性和情感性的优秀文艺作品。只有深入生活用心体会人民情感,不断加强对中国传统文艺经典和中华美学精神的研修传习,并真诚地倾注心血与情感,才能创作出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以美感人、以情动人的经典力作。
关 键 词:新时代文艺 中华美育精神 人民性 审美性 情感性
王华祥《贵州人》之一 36.8x27.7cm 彩色木刻 1988年
每一时代的经典文艺作品,必然回应时代要求,反映时代本质。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1]2018年8月30日,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他又提出“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的崭新命题。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中华美育精神,对新时代中国文艺提出了新的使命,就是要在文艺作品中体现托物言志、寓理于情、言简意赅、凝练节制、形神兼备、意境深远等中华美学内涵,发挥具有“中和之美”“尽善尽美”和具有“境界”“风骨”的优秀文艺作品在新时代的“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2]等作用,使中国人民在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新时代,更优雅、更崇高地“美起来”。
一、文艺工作者应承担“首席审美官”的使命
近些年来,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比较普遍地感受到,我们民族的整体性审美出现某种程度的倾斜或者说“美的精神的滑坡”[3]。2019年《新周刊》曾推出“低美感社会:我们时代的审美匮乏症”专题文章,其中一篇文章列出丑形象、土味家居、奇葩建筑等“中国审美十大病”,并提出“人民需要恶补美育课”,人民也需要“首席审美官”。那谁应承担起“首席审美官”的使命?文艺工作者义不容辞。因为从根本上说,美育就是以美育人,天地万物之美、艺术与生活之美都是美育的重要媒介,但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和文学等领域的优秀文艺作品,更能集中体现美育令人感动、发人深省、催人奋起的积极作用。刘纲纪认为:“一个时代的美育发展程度,和这个时代创造的文艺作品,以及从前代继承下来的文艺作品所达到的美的高度是分不开的。”[4]能够发挥美育意义的文艺作品所应达到的 “美的高度”,可以从其人民性、审美性和情感性来理解和把握。
在对文艺作品的评论中,“为人们喜闻乐见”这一常见称赞之语,是文艺作品“人民性”的重要体现,是文艺作品从内容到形式贴近人民大众的思想情感和审美心理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五四”以来,进步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苦难中的人民,最典型的表现之一就是文艺作品中大量出现的“人力车夫”形象。鲁迅的《一件小事》、老舍的《骆驼祥子》等作品都有相关描写。1938年,毛泽东提出要创造“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5];在1942年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上,他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文艺要为最广大的人民大众服务。解放区的文艺工作者创作出大量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如小说《小二黑结婚》、新秧歌剧《兄妹开荒》、歌曲《南泥湾》等等。在美术方面,古元的《减租会》、彦涵的《军民合作,抗战胜利》、王式廓的《改造二流子》、力群的《人民代表选举大会》等新木刻和新年画作品,充分发掘吸收了陕北民间美术造型元素,以鲜明的民族形式和生动的大众形象“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并筑就了中国近现代美术民族化与大众化的一座不朽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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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修见 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育研究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0年第8期(总第59期)
责任编辑: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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