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戏曲表演的“功法”和中国绘画的“笔法”是非常重要的美学问题。本文从中国美学的角度,以梅兰芳的表演艺术为对象,着重探讨戏曲表演的“功法”和中国书画的“笔法”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梅兰芳的表演艺术中是如何融通的。论文从“戏曲和绘画的相通”“由技入道的艺术境界”“意在笔先与传神写照”以及“文戏武唱和武戏文唱”等四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戏曲和绘画的相通,由技入道的艺术境界,融通、传承与创化的问题,以及包含在“功法”和“笔法”的形式之下的意义结构等中国艺术的根本问题。
关 键 词:中国美学 梅兰芳 戏曲表演 中国绘画 笔法 功法
中国画的笔墨之美集中体现在笔法,京剧表演的美学集中体现在功法。绘画之“笔法”和表演之“功法”与其说是技巧层面的问题,不如说是美学层面的问题。
刘熙载《书概》云:“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又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1],这里强调的是中国美学中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国画的笔墨既是形式,也是内容,更有着精神性的内在构成,笔墨背后的精神性并不是脱离形式的,而是寓于形式本身的。在我看来,中国绘画的“笔法”和戏曲表演的“功法”有着相通的精神性结构。在中国美学的视野中,表演的要义和笔墨的要义在美学的最高追求方面是完全一致的。戏曲表演中的程式和功法也不仅仅是形式,同时也是文化结构和意义结构,是可以被不同的艺术家赋予精神内涵的意义结构。正是基于内在的文化结构和意义结构,戏曲表演艺术才能在法格的基础上不断开宗立派,中国戏曲表演体系在世界文化史和艺术史上才能独树一帜。
梅兰芳在京剧表演艺术上博采众长、终得大成,在书画艺术方面也是转益多师、自成一家。他本人对于京剧、昆曲、书画、诗文无不精通,研究梅兰芳及其艺术,不能不关注其各种技艺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能不关注其艺术中包含的中国古典美学精神。俞振飞先生这样评价梅兰芳的表演艺术:
他的艺术,以博大精深而著称,我很难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出其特点来。我十分欣赏他在舞台上那雍容华贵的品貌和仪态,欣赏他那“婉若游龙,翩若惊鸿”的舞姿。他的风格典雅大方,秾纤得中,体现着一种典型的古典美。这种美贯彻在他的整个演出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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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春芳 单位: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2021年第1期(总第64期)
责任编辑: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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