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中有关叙事的结构、艺术形象的塑造、形象思维的运用、艺术与生活关系的把握等等许多方面,都是基于文学创作总结出的基本经验,同时对于各类艺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与参考价值。尽管如此,文学与艺术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曲折的、比附性的,所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美妙意境是需要借助审美者的主体性到主观世界中去创造的,而对客观世界的诗作或者画作而言,并未构成任何实在的影响。几千年来,诗也好,画也好,进而文学也好,各门艺术也罢,实际上是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领风骚、各美其美的。文学与各门艺术始终在各自统摄的王国领地自由发展着,如同君子之交一般,虽彬彬有礼却骄傲独立……
然而,当“相望”数千年的文学与艺术一同走进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如同一个媒人,把文学与艺术悄然网在了一起。
一方面,文学爱上了艺术。这就是今天我们常说的“文学的跨媒介叙事”、文学的IP改编热。文学由文学叙事文本改编成影视叙事文本的跨媒介叙事并不是新鲜事物。以老百姓喜欢看的电视剧为例,像电视剧《亮剑》《历史的天空》《激情燃烧的岁月》《士兵突击》《白鹿原》《康熙王朝》《大秦帝国》《还珠格格》《我的前半生》,以及翻拍自四大名著、金庸武侠小说等的无数国产优秀电视剧,无不是以优秀的原著小说作为改编的母体的。所不同的是,从文学生产的视角看,原著小说的创作旨在满足广大文学读者的需求,文学生产是以文学消费为目标的。即便像《亮剑》这样的优秀电视剧在荧屏上重播多次,作家都梁最初创作该同名小说的用心也不是将其搬上荧屏,而是为喜爱其小说的文学读者服务的。而文学的IP改编则不同,网络文学作为互联网媒介的“盛产”与“特产”物种,当由其改编的电视剧《甄嬛传》《欢乐颂》《琅琊榜》《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等成为现象级的爆款叙事后,网络文学的生产就逐渐由跨媒介叙事的自发阶段迈向了自觉阶段。旨在向影视等叙事类艺术跨界的网络文学创作就成为中国当代文学发展的一种新浪潮。也就是说,与传统文学创作的独立自足不同,网络文学的生产是外向型的,以跨媒介的叙事转换为目的。从网络文学网站的发展历程看,经过免费的1.0时代、付费经营的2.0时代后,如今正大踏步地迈向以IP为导向的3.0时代。这种以跨媒介转换为目标的中国网络文学创作,就足以见出文学对艺术的情有独钟。
另一方面,艺术也爱上了文学。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大IP运营或者全版权运营。在如今的视觉消费时代,透过影视剧、游戏、动漫等视觉消费供不应求现象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真正供不应求的不是演员表演、不是运作资金、不是制作手段,而是蕴含其中的好作品、故事核,即文学脚本。与以美国电影、日本动漫作为源头的大IP运营不同,中国的大IP运营主要是以网络文学作为内容源头与产业源头的。网络媒介形态下培育的网络文学如同树根,为同时代的各类视觉艺术提供源源不断的营养。网络文学对其他艺术形式的支撑作用,即文学—电影、文学—电视剧、文学—游戏、文学—动漫、文学—舞台剧等,已经成为当代文学发展的一种新常态。
不仅如此,互联网媒介还打通了文学与非文学艺术之间的关系,使文学的土壤不仅为各门类艺术提供养分,而且为各种非艺术产品提供营养,成为诸如各种线下活动、周边衍生品、主题实体店面创意运营等一系列品牌化运作的内容源泉。譬如,唐七公子创作的网络文学《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自2008年走红网络以来热度不减,在线阅读点击量已逾10亿;网文走红之后出版了线下的实体书,畅销500万余册;2016年以网文为改编基础出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漫画版,单月发行量就破了百万;最创造奇迹的是2017年由网文改编的电视剧版,不仅创造了荧屏端的年度收视冠军,而且创造了网络端仅上线8小时全网播放量就破10亿的纪录;紧接着电影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收获了5亿多的票房;此外,基于网文创造的以桃花、书法、粉色相结合符号打造出的独特衍生品品牌标识,也树立了鲜明的品牌形象。从中可见,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由互联网媒介创造的文学不再是昔日的“文化的边缘”。网络文学正在成为各门艺术乃至整个文化产业所追逐的“文化的宠儿”。
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海报(左)、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海报
文学与艺术彼此“相恋”,正在成为互联网媒介时代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而且必将成为构建新时代中国艺术学学科体系的一个新的切入点。
(作者:耿文婷,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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