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起,第九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参评作品暨首届河北文艺论坛征文面向全省广泛征集。
第九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暨首届河北文艺论坛由省文联主办,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和省文艺评论创作中心承办。河北省文艺评论奖是河北省水准最高、最具权威性的文艺评论奖项,也是目前河北省唯一的综合性文艺评论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内容涵盖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书法、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杂技共11个艺术门类。首届河北文艺论坛将以主旨演讲和圆桌论坛的形式,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的系列讲话精神展开讨论,科学分析当前文艺评论工作面临的任务,深入研讨文艺评论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奖项设置和报送范围
第九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奖项分为三类:著作类、文章类和组织奖,前两类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申报参评作品的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和文联系统内部刊物上发表和以专著形式出版的作品。
推荐参评条件
市文联、省级文艺家协会、高校相关院系、省直有关单位是本次评论奖的初评推荐单位,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本次评论奖的参评人应为河北省公民。申报参评的作品应是河北省或中直(含驻军)驻河北单位和人员创作的作品。与省外或境外单位联合创作的作品,版权须在河北省。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评奖中获得过一等奖奖项的作品,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奖。
作品应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报送材料要求
理论评论文章和著作,需提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swypljxh@126.com,主题请注明“初评推荐单位名称或作者名字+河北文艺评论”字样),以及原件1份(评完退回)、申报表1份(可打印或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表附后)。各推荐单位尽量集体统一报送。
每个参评人只限于著作类1部、评论文章1篇。申报的作品可以是单件作品,也可以是集体课题。
报送时间及地址
自即日起至3月31日(以将参评作品全部材料报到河北省文联理论研究室为准)。逾期不予补报。作品报送地址为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文联理论研究室(河北省文联419室)。联系人,刘翠娟,电话:0311-87052472或18033888200,电子邮箱为hbswypljxh@126.com。
(记者/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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