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进一步规范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文艺评论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近日制定发布《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点击查看) 。
《公约》提出,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要爱国为民、坚定立场、科学说理、敢于担当、继承创新、遵纪守法、德艺双馨。要营造包容和谐的批评氛围,遵循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要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亮剑,说真话,讲道理。要坚决抵制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要拒绝红包评论、人情评论、跟风炒作式评论,不做“市场的奴隶” 。反对庸俗媚俗,吹捧造势。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公约》提出,各级文艺评论家协会及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要积极宣传推动公约,自觉响应遵守公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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