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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建议:以良法推动善治,我国文化立法按下加速键

2019-03-18 阅读: 来源:央广网 作者:梅卿源 收藏

  过去五年来,我国立法工作成绩亮眼,其中文化领域的立法成果尤其丰硕——审议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及《公共图书馆法》,并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文化立法数量五年翻了一番,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文化领域立法较为薄弱的局面。新制定的这些文化领域法律明确了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也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优化了服务功能,对于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两会上,来自文化艺术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纷纷为这些法律点赞。全国人大代表、导演贾樟柯在谈到《电影产业促进法》时表示,这部法律确定了电影的产业地位,让电影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激发了中国电影的活力。去年,国产电影票房占全国票房总额的53.84%,这表明中国电影多题材、多类型、多样化的创作格局得到基本巩固,本土电影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

  代表委员们也为今年全国两会带来了更多有关“文化立法”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韩再芬呼吁尽快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她认为,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但高速发展背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文化产业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电影领域好剧本难求、电视节目雷同化等等,所以,迫切需要一部《文化产业促进法》来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祁志峰建议加快“文化消费领域”的立法,以立法形式规范文化产品产出。全国政协委员、演员冯远征表示:光有产业促进法还不够,还应该有专门的电影法,将对演员的保护、对工作人员的保护等内容都纳入到法律中来。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目前,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修改《著作权法》、修改《文物法》等都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可以预见,在文化立法逐步完善推进的过程中,我国的文化产业将持续健康发展,让百姓享有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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