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和3月5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把目光投向著作权保护,并提交了相关的议案、提案,建议推进《著作权法》修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画家叶永青被指涉嫌抄袭等事件,也引发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探讨。中国文艺评论网特摘编多位文艺界代表委员的提案、倡议,以飨读者。
进入信息传播快速的网络时代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越发明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协副主席盛小云为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调研,“以评弹表演为例,除了弹唱以外,就是讲故事。而且,我们在讲故事时会设置一些‘扣子’来吊观众的胃口,以便吸引大家继续听下去。如果把‘扣子’全都告诉观众了,那节目也就没有新鲜感了。而且肆意‘解扣’对表演者以及创作者的权益也构成侵犯。特别是一些新创作的节目,原创本来就不容易。不只是戏曲、曲艺,文学、音乐、影视等各个领域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影视剧的编剧及署名问题、盗版盗播问题、国产综艺节目“克隆”国外节目等,向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在网络时代,侵权的成本更加低廉,致使网络侵权案件极易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过去近30年里修订两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应有贡献。根据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进展,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提议推进《著作权法》修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龚曙光建议,加快《著作权法》修法进程,重视互联网领域著作权立法。龚曙光说,2018年,豆丁网未经许可传播网络原创小说被判侵权等案例,对于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规范开展业务具有警示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廖华歌认为应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重处理侵权违法行为。“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就是因为剽窃抄袭的处罚成本过低,不足以形成震慑效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黄西勤建议将“保护知识产权”确立为我国基本国策,以充分体现对创新成果的高度重视,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协副主席盛小云。中国艺术报记者赵志伟 摄
盛小云也呼吁说,“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惩处力度,对恶意切割影视片段、大幅度传播他人影视作品变相营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短视频平台等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对原有的网络侵权制品勒令下架;在无从追究真正的侵权人的情况下,追究网站、网络在线服务商的共同侵权责任;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应当加强宣传,普及影音制品合法的网络传播制度和规定,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意识,让民众认识到网络侵权和盗版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网络秩序。”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蒋胜男。中国艺术报记者马李文博 摄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二级编剧、作家蒋胜男建议培养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心应当在于应用专业人才的培养。”“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应用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突破口,首先就是打破现有知识产权专业的学术性学位单一设置模式,创新设置培养知识产权应用人才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应该创新知识产权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除了学术知识的研究,也应加强培养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应用能力与良好的职业道德。”蒋胜男还认为应该健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机制。高校应加深与企业间的战略合作,走出教研与实战脱节的困境,为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提供更多实习工作的平台,促进学术型人才向应用型人才转型,加快对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才的输出供给。
全国政协委员、作家张威(笔名唐家三少)带来了《关于规范网络文学类产品审核标准的提案》。他认为,微信公众平台和各应用商店在对阅读类APP进行上架审核时并没有做到最基本的资质审核,也并未严格执行其制定的审核标准,成为了低俗、盗版内容的传播渠道。他建议一是监管部门出台统一的审核细则,在细则中应针对各类型新媒体或APP应具备的相关资质以清单形式列明。还应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只有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做到了上架审核及查验时,才能认为其尽到了审核义务,在发生侵权时才能免除其审核管理责任。二是加大违规处置力度。加强对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相关部门应提供统一查询服务,面向全社会公开备案新媒体平台、应用商店信息及黑名单。对于存在审核不严,投诉较多却仍不改正的新媒体平台、应用商店应加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应暂停提供服务,并进行整改。对于违规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关闭服务器,并对运营者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宁呼吁,搜索引擎网站、网络购物平台等都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杜绝侵权盗版,积极宣传正确的版权意识,主动发布版权公益广告。她还建议将“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写入小学、中学、大学的课本,将创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融入各年级课程中,让学生们逐渐认同并接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创新发展是硬道理,知识产权是硬实力”等思想。
民进中央递交了《关于支持网络文学持续良性发展的提案》,从网文作家引导、平台管理、打击盗版等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建立与网络文学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扶持机制,包括激励措施,发挥优秀网络文学作家更大的创造力;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内容监管作用,从制度上梳理、规范网络平台内部的运营和监管体系;持续打击网络盗版,优化版权保护环境。在司法层面,适当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加大司法临时禁令的适用力度,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在行政层面,应继续深入推进“剑网行动”等专项工作开展,加强行政司法治理联动,严厉打击新型侵权盗版行为;强化对正版付费的引导、管理和扶持,联手正版网站共建版权内容数据库,设置盗版网站黑名单,推动建立良好的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在行业层面,集聚更多行业主体的力量,包括权利人与网络平台方都应尽快适应网络版权“主动保护”的特殊要求。强化平台责任,畅通网民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举报。
不少代表委员鼓励发挥技术创新在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他们建议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在发现、防范与打击原创文学侵权行为方面的应用。
3月中旬,晴朗暖春,全国两会胜利闭幕。而代表委员履职尽责还在路上,火热的奋斗图景正在神州大地上演。
综合选编自
委员呼吁:尽快修订《著作权法》,突出保护原创作品(“中国艺术报”微信公号)
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意见建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微信公号)
全国政协委员唐家三少:网络文学类产品审核需规范(“文艺报1949”微信公号)
网络文学要有“板凳一坐十年冷”的准备?代表委员们有话说(“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微信公号)
中国文艺评论网总编辑:袁正领
选编:何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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