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从育人的角度讲,艺术批评教育带领受教育者发现、感受与评判艺术之美的过程,亦是引导其接受美育的过程。而且,对于文艺作品价值的阐释与评判,可以促进受教育者的审美人格与道德人格的成熟,助力美育之内在德育功能的实现。更为关键的是,艺术批评教育,不止于培养和提升受教育者的艺术感知力、理解力和鉴赏力,且与美育的“完人”目标高度契合,同样指向情感的和谐与人性的健全。鉴于此,新时代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建设,有必要将艺术批评教育纳入其中。
【关 键 词】 美育 艺术教育 文艺批评 “完全的人” 德育
在广西兴业县石南镇至德小学,学生们展示自己的衍纸画作品。新华社记者 曹祎铭 摄
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而言,艺术教育无疑是其接受美育最常见、最便利和最核心的途径。真正对艺术和美抱持热切追求的学生,不可能仅满足于对平庸知识内容和普通创作技能的学习,而必然渴望尽可能地发现、感知和领悟艺术与美的诸般美好,并从中实现自我学习、自我操练和不断成长。在此意义上,艺术教育之美育目标的完满实现,不仅意味着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能够发现艺术之美,获取丰富鲜活的审美体验,并切实感受到艺术所带来的情感陶冶与精神快慰;更意味着其经过长期的艺术熏陶与美的滋养,逐渐养成良好的艺术感知力与审美鉴赏力,个体的内心、生命与人生更趋和谐,实现自我的全面发展。显然,无论是审美愉悦感的获得,还是艺术感知力与审美鉴赏力的提升,抑或是健全人格的养成,受教育者仅靠了解和掌握一些相关的艺术知识与专业技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拥有一定的艺术批评鉴赏能力,即能够自主地对艺术家意图和文艺作品的内涵、特征及价值等进行分析与呈现。惟其如此,当今的艺术教育适当引入文艺批评方面的课程,便尤为必要。
一、关于艺术美育的认知误区
目前我国普遍以艺术课程作为学校美育课程设置的主体,即以艺术教育作为美育实施的主要路径。艺术教育,包含着艺术史、艺术创作、艺术批评和艺术哲学(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内容,四个学科之间虽存在相当的交织重叠,但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知识话语体系,需要采用不同的教学设计与方法,它们在具体的美育教学中发挥功能的方式与效果皆有差异。但现有的很多所谓“美育课程”,明显偏重艺术史或艺术创作的教育,更多是一些带有艺术知识普及或艺术技法训练性质的公共艺术课程,不仅未能将美育真正有效地融入其中,亦没有对文艺批评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便设有针对具体文学艺术门类的鉴赏课程或批评方法课程,但这些课程要么偏向对具体文艺作品的创作背景、形式特征、主题思想等的知识性说明,要么重在对不同文艺批评方法的介绍与训练,其中虽会涉及对作品美学风格与审美价值的解析,但往往忽略作品的情感陶冶、心灵净化与精神改造等深层次作用,普遍缺乏将美育育人的核心理念融入课堂教学的自觉。这种状况与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艺术教育及文艺批评认知的模糊不清。
首先,上述美育课程设置方面的偏颇与不足,充分说明国内关于“艺术教育”的理解认知存在着简单化或单一化的倾向。根据杜卫的观点,我国的“艺术教育”至少包含专业艺术教育和通识艺术教育(或称为“普通艺术教育”)两层意思。二者虽有重合之处,但亦有明显差异,具体表现在:对象上,前者仅面向艺术专业特长生,后者则覆盖全体学生;目标上,前者以培养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后者则旨在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内容上,前者以艺术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后者教授少量艺术专业知识和技能,主要服务于学生的艺术兴趣及审美鉴赏力的培养。所以,作为美育主要途径的艺术教育,理应是通识艺术教育,而非专业艺术教育。即是说,作为一种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基础性教育,艺术美育具体是一种通识艺术教育。但我国目前学校美育的现实却经常是将二者混为一谈,或者将专业艺术教育的方法模式机械套用于通识艺术教育之上,或者将专业艺术教育直接等同于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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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自媒体时代‘学院批评’的话语困境与转型策略研究”(批准号:21BA0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李雷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2年第11期(总第86期)
责任编辑:陶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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