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论者说,书法是最容易普及的艺术,也是最难理解的艺术。言其容易普及,是因为在当代中国汉字基本人人能够识读书写,书法的普及有着先天优势;言其最难理解,一则汉字发展到今天,其本身是由抽象的符号组成的,书法的艺术表现要以这些抽象的符号组合为基础,二是构成书法的艺术语言,即线条、结字、章法等,相对于其他艺术门类抽象意味也极为强烈。观者面对一件绘画作品,即使不能判断绘画品格的高下,其表现的题材、内容也能引起观者的某种审美共鸣,而如果没有解读书法艺术语言的能力,对于书法的鉴赏就难以保证。可以说在当下,书法审美的普及和提升,一个难点就是书法的艺术语言难以在普通观众中得到普遍性的普及和理解,导致书法审美往往在“书法圈”外难以有效开展。由于书法语言不能被准确理解,公众对各种书法现象的争论成为掩盖在书法审美本体之上的热点现象,甚至让人感到在各门类艺术的审美传播中,书法显得异常孤寂。
中国书法的发展历经数千年,中国书法理论随着文字的应用和审美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文献和理念,但书法艺术本身的传统是众多艺术家在探究书法艺术语言和表达方式中形成的,而不仅仅是文字的应用与传播。从我们能掌握的史实来看,书法的审美追求是与生俱来的,同样的文字在不同时代和不同书写者笔下,其外在形式构成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在相当的程度上,没有自古以来书法家对艺术语言的摸索,就没有书法史的存在。一部书法艺术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书法艺术语言的创造史和审美史。
一、艺术语言:书法的外在形式构成
艺术语言是进行艺术表现的手段和方法,是作品的外在形式和结构。在创作中,艺术语言有两个最基本的功能,一是塑造艺术形象,表达艺术内容,二是艺术语言有其独立的审美功能和审美价值。每个门类的艺术都有自己的艺术语言,音乐以节奏、旋律为艺术语言,绘画以线条、色彩、肌理等为艺术语言,舞蹈以形体动作为艺术语言,电影通过“蒙太奇”剪辑构成表述故事的艺术语言。书法作为以汉字为依托和表现对象的艺术,也有自身的艺术语言。在书法中,艺术语言主要涵盖点画(线条)、结字、章法、墨法等几个方面,它们的相互组合和交织共同构成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艺术语言不是艺术的全部,但一门艺术或一个人的艺术所达到的高度却需要高超而娴熟的艺术语言运用能力来体现。艺术创作摒弃艺术语言,脱离艺术的外在形式与构成,相当于取消了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也等于取消了艺术,如同绘画中没有造型、线条、色彩等艺术语言的存在,绘画本身也就不存在;音乐中没有旋律和节奏,音乐也无从谈起。
书法的艺术语言为什么重要?我们可以从书法的审美接受和艺术的创造与创新两个方面给出答案。
为了说明艺术语言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们不妨进行这样一个设问,有没有不是由作品的形式语言而激发的艺术审美活动?即人们看到一件作品的反应,并不是由作品的外在形式主导的,而是由作品形式语言之外的,甚至与艺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而导致受众对某件作品或某位书法家予以肯定或否定的情形。答案应当是有的,似乎在我们目之所及的范围内也很普遍,书法品评与人品、道德乃至其他因素的关系向来在相当程度上左右着人们对书法的评估和评价。但我们要明晰的是,在艺术史的范畴中,能不能把完全不具备艺术表现力的“作品”也可以附以道德、人品等因素去肯定和否定?答案也是明确的,如果可以,其实等于取消了艺术,取消了书法。例如,晚明以来大多数书家对张瑞图的种种指责也是将其放在艺术、放在书法的范畴中进行的,如果张瑞图在书法语言上没有一定的运用和创造影响,那么他一定不会引起书法史研究者的注意,他的种种行为也无法放在书法史和书法品评的范畴中进行考察。此种情形在书法史上并非个例,宋代蔡京,元代赵孟𫖯,乃至清代王铎都不同程度地在书法史上受到种种不同的评价。
也就是说,审美主体接受艺术作品,总是从作品的形式语言层面开始的。就通过视觉感知进行审美体验的艺术而言,构成作品的色彩、线条、形体等要素首先被接受者感知。在此前提下,接受主体通过对作品外在形式的感知,进而调动起自己的审美思想、经历及经验,最终获得审美体验,形成审美感受。邱振中认为,“人们的鉴赏力越高,从触及作品到做出反应就越迅速”,其中最为直接的就是对作品形式语言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力的获得,也往往直接源于自己对艺术语言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书法艺术审美的情感体验,就建立在这个前提下。
当我们面对一件具有审美意义的书法作品时,往往可能感知到两个层面的审美信息,一是作品直接提供的,二是作品间接引发的。作品直接提供的,自然是书法的形式构成,即艺术语言层面的问题。如果这个形式同时触动引发我们对书法审美、对作品的某种共鸣,则其无疑成为“有意味的形式”,观赏者也会由此出发,进而唤起更为深层的审美体验,即由艺术语言的欣赏而引发文化意义上的体验。与之相对,形式语言拙劣的“书法”(其实已经构不成书法艺术)作品使人产生流俗、浅薄的视觉印象,也无法引起更多的审美感受,对于书法隐含的更深层的意义当然无从谈起,我们生活中熟视的“江湖书法”等均在此列。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将艺术语言从艺术审美的整体过程中剥离出来,并给予观照和研究并非没有意义。就书法的审美欣赏而言,对艺术语言进行独立的观照,并能够理解、体会线条、结字、章法等方面的审美价值,不仅有利于对作品(书法)形式的认识和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些艺术语言的理解和体会,将使我们对书法家艺术才能和其作品的判断,以及如何有效深入作品的内在审美精神,获得更为明确、直观的认识。所以,就书法的审美体验而言,艺术语言的重要价值功能不言而喻。可以说,离开艺术语言的直接介入,进行书法的有效鉴赏必然偏离书法审美的核心价值。
我们常说,创新是艺术的生命,就书法而言,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都表述一个时代艺术之新的整体概括。而且,即使同处一个时代,不同艺术家之间的面貌也往往有所差异,甚至大相径庭。比如清初的八大山人与王时敏,直观地看,艺术面貌的差异也体现在艺术语言和表达方式上(当然,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时代和个人际遇原因)。艺术史告诉我们,艺术的创新是从事艺术者最应当思考的(非标新立异),而艺术要创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艺术语言的创新。没有艺术语言的创新,艺术表达很难谈得上表现方式和艺术风格等;能够进行艺术语言的创新,体现着时代的文化包容性和自信力。王镛在公开的访谈中谈及其上学时,叶浅予观看他们的作品,直接批评说“我们这儿不需要这么多‘小李可染’”。艺术表达和表现,是需要和强调个性的,但离开了具有相对独立特质的艺术语言,艺术的表现和表达势必平庸、匠气,了无生机。
更重要的是,之所以强调艺术语言对于艺术创新的重要性,是因为艺术语言创新的背后,是艺术家思想、情怀、境界、视野、格调等多方面素养的综合体现。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平庸的、缺乏艺术才能的画家或书法家,会在自己的表达方式上深入地思索,他们更多的是在前人的庇佑下畏首畏尾,不敢越雷池一步,永远视“颜柳”为顶礼膜拜的对象,乃至将董其昌、文徵明等当作终身学习的榜样。
不管各类艺术所囊括的艺术语言能涵盖多少汉语词汇,倘若这些词汇仅仅存在于字典中,不过是几个汉语语汇,一旦生发在具有创造才华的艺术家的意识中,并通过具体的媒介传达出来,这些看似寻常的汉语词语就会显现出惊人的密码功能。所以,在艺术史上,不同的画家不会将画面的造型和色彩处理得完全一致,不同的音乐家也不会将旋律和节奏表现得基本相同。与其他门类的艺术家相类似,处于创作状态的不同的书法家也不会将点画线条写得完全一致,同样的纸墨会在不同书法家笔下呈现完全不同的艺术格调。书法家会根据自身的艺术思想、审美、学养和技艺将书法的文本内容进行排列组合,创造出风格迥异的作品。在相当程度上,对于书法家来说,就艺术审美而言,书法创作的巨大魅力恰在于此。历史上经典作品呈现出来的风格都是承续传统和个人审美追求的化合。当然,落实在具体书法家的身上,每个人又各有侧重,有的偏重于对传统的继承,如赵孟𫖯;有的偏重于个人表达方式的开掘,如颜真卿、黄庭坚、徐渭、傅山等。
也就是说,至少在书法上,艺术语言与表达方式的创新,相当程度上就是艺术思想的创新,就是艺术的创新。
二、艺术语言与时代环境
艺术语言与时代的变化和发展密切相关。
以开创中国大写意绘画的明代画家徐渭为例,其在中国写意花鸟画的发展上有重大贡献。他的艺术基本上一别之前花鸟画的以形写神的“窠臼”,转而表现所描绘对象的精神气象,进入“似与不似之间”的境界,作品中表现了鲜明的个人精神情感,对之后的八大山人、“扬州八怪”都有重要影响,近现代大家齐白石曾自刻印章“青藤门下走狗”,以示拜服。
徐渭在写意画上大有开创,特别是在艺术语言方面的开创,除却其自身的经历和艺术思想方面的因素,与明代后期社会文化和技术方面的发展有着深刻而密切的联系。在社会文化风尚方面,明代后期,泰州学派兴起,禅宗同时流行,士人思想得到解放,为明代后期带来了相对自由宽松的文化风尚。在经济方面,资本主义因素萌芽,产生了一定的自由生产生活行为。经济与文化的化合,导致了一场以崇尚个性解放为中心的思想解放运动。明代后期,意识形态领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很多传统的道德理想、观念都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艺术领域,个性解放可以说是明代后期主要的时代风尚和特点。在这种思潮冲击下,书法艺术受到强烈的影响,徐渭的书法语言正是个人际遇与时代文化环境化合而成的最直接体现。
同时,明代后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技术不断提高,高堂大屋不断涌现,客观上为书画作品的展示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明代生宣纸的制造进一步被发现,生宣纸的墨色洇染效果为书画创作和书法语言的开拓带来直接的物质基础,这些时代物质条件的改变,都对徐渭的笔墨语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然也对那个时代整体的书法面貌产生了重要影响(谈到物质基础对艺术语言的影响,似乎还可以顺便提及近年来对于书法工具材料的相关研究成果,书法史研究学者陈志平、何炎泉、何学森等均有专文论述笔制与书法的有关话题)。
在书法史上,论者对于明代前期的书法成就普遍评价较低,尽管我们还能摘出沈度、沈粲兄弟以及宋克等人,但就书法艺术的成就而言,明代前期的表现确实让我们感到失望。其中的原因,除了书法这门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外,令人感慨唏嘘的就是当时的政治文化环境带给书法的巨大影响。一句“台阁体”的评价,已经透露后人对这个时期书法的评价与评估。如果没有明代中后期书法艺术语言和表现形式的突破,我们很难想象,书法会不会陷在明代前期的状况中长期难以自拔。
苏轼、黄庭坚的书法实践之所以在书法艺术史上独树一帜,与宋代书法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密切的联系。事实上,宋代书法,包括在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的成就,与士大夫文化的全面成熟是一种共生的关系,没有士大夫文化的全面成熟,就不会有宋人对书法的“意”的深入、生动的理解、阐释与表达。所以,以“苏黄”为代表的“尚意”书法是北宋社会对士大夫文化认同的结果。可以说,宋代“尚意”书法的全面兴起和成熟,促使中国书法的人文精神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书法家的主体地位也获得了绝对尊重,文人士大夫的文化立场和审美理想几乎全面主导了大众书法的发展方向,而且,这种影响在其后的元明清各代及民国乃至今天一直在延续。
需要更进一步认识的是,宋人在精神上、文化上的自觉和自信并非宋代士大夫单方面的原因,离开宋代社会对文人在制度和态度上的尊崇,这一切也许都无从谈起。北宋时期,晋唐以来的门阀士族政治已经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世族地主和庶族地主的合流让社会阶层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士大夫文化全面成熟的社会基础已经形成。北宋朝廷在政治上采取“重文轻武”的态度,“刑不上大夫”“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政治环境在制度上为士大夫文化的高度成熟创造了条件。同时“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经济政策助推了庶族地主的崛起。加上文化、教育的发展,科举制度的完善,更多的具有文化学养的人进入官僚士大夫的机会大大增加。由此,北宋成为一个从国家制度到民间风尚对士大夫文化都高度认同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文化环境下,“尚意”书风的风行并迅速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同,就带有着某种由时代集体创造的意味。
法国艺术史学家、艺术理论家丹纳在经典著作《艺术哲学》中对产生艺术的“精神气候”进行了分析,它以自然条件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类比“风俗习惯和时代精神”对艺术的影响,认为“作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期的风俗”,“必须有某种精神气候,某种才干才能发展;否则就流产。因此气候改变,才干的种类也随之而变;倘若气候变成相反,才干的种类也变成相反”。我们可以借此类比书法史上的有关现象。正是因为有了北宋社会对文人阶层的重视和士人阶层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全面崛起,才有了“苏黄”所倡导的“尚意”书法的成熟;正是因为有了明代中后期思想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变化,才有了徐渭式的在艺术表现上的个性解放;正是因为有清代政治上的压制,并由此引起考据学、金石学的大兴,才有了清代碑学书法的独树一帜……“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时代环境,是制约、影响艺术最显著的原因,是艺术语言生成的时空条件。
当然,在实际的创作中,艺术家由于性格、经验、阅历、思想等原因,会在艺术语言的生成和表达上有所差异,以哲学的方式表述,应当是“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艺术创作,包括书法在内,是集时代和个人双重因素的情感与技艺的融通表达,杰出的书法家带给时代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但事情的另一方面是,杰出的书法家并非生而知之、生而能之,艺术史学者周侃在《唐代书手研究》一书中通过对大量敦煌文书和唐代墓志等材料的研究,认为:“真正的唐代书法史凭借知名的书法家之力终难取得如此成就,有唐一代书法水平的整体提升正是依赖于无数不知名的书手合力而成。”作者在书中对新疆阿斯塔那墓文书《史李秀牒为高宗山陵赐物请裁事》《秦元□制受告身》《太玄贞一本际经》进行分析后,推断“颜体的产生,也是受到了时代风气的影响”。这样的推断应当说是具有启示意义的,因为任何人都无法脱离他所寄身的时代的影响。可以说,杰出的书法家就是一个时代为数众多的书写者在艺术表达上共同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艺术语言从而体现了一个群体的集体风尚和一个时代的审美精神,这种共同的选择、时代的选择经过一定的时间积累,就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艺术创造和精神财富上的“积淀”,并通过人类特有的智慧叠加传承下去,进而启发下一个时代的艺术创造。
三、关于情感表达与书法传播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似乎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即在书法的审美中,作品作用于审美主体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便是形式构成,甚至可以断定,书法审美的特性如不能反映在形式语言上的审美元素,往往便不能被有效感知。也就是说,书法家的思想、情感如果无法通过艺术语言有效地传达,作者的思想、情感不能通过作品的形式语言被观者感知,那么,其所承载的思想、所要传达的情感,在艺术审美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这其中,便涉及书法艺术语言与书法审美、艺术情感的表达与有效传播的关系问题。
书法家究竟需要哪些素养?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当代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也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但我们还是常常看到,不少在基本书写技艺上尚不得要领的“书法家”活跃在艺术传播的公共空间。在网络上,在各类活动中,有不少“书法”创作者在书写时看似全身投入,下笔激情不已,但其作品实则毫无艺术感染力,难以引起观者的神美同感。这种情形下,也许书写者是一位风度翩翩、具有一定学养的人,并非没有思想、没有情感,但如果其艺术语言运用能力不足以支撑其表现自己的思想与情感,他对艺术表现的认知停留于用毛笔写好汉字的基本结构阶段,则势必无法通过艺术手段来有效传达自己的艺术审美与艺术表现力,一如一个缺乏语言能力、无法言说自己内心想法的人一样。我们可以给这种情形一个相应的界定,称作“艺术表达受限”或“艺术表达的无效性”之类。
就书法鉴赏而言,准确、深入感知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信息,对于受众来说是有相应的要求的。艺术语言所带来的,包括点画线条的独立审美价值、书写节奏变化的艺术表现力等,是书法形式构成各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感受到这些,必须有相当的艺术语言运用能力方面的经验,积累足够的艺术鉴赏和创作经验。甚至我们可以下一个单方面的判断,即要想深入理解书法艺术的审美内涵,必须通过大量的书写实践和理论思考来建立起对书法艺术语言的敏锐感知力,否则进行准确的书法品评往往会无从谈起。由此可以延伸出的是,在书法审美中,包括对书法家的文化修养、人物性格气质的认识,以及作品背后的艺术史、文化史的信息,乃至一个时代文化特质的感知,都是从形式语言的感知上开始的。而一个时代对艺术语言的认知程度也体现出一个时代、一个群体的审美认知和感受能力。书法艺术传播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都与社会公众对书法形式语言的认识程度具有密切联系。
所以,当下很多书法家具有艺术创造意义的探索遭受公众非议的原因,除了其他相对更容易被接受的艺术(影视、音乐等)大量走入公众的视野外,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公众对书法艺术语言和表达方式的陌生已不能准确理解。也就是说,一个面对具体作品的观者判断一件书法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时,阻碍他正确判断的关键往往并不是作品所书写的文字内容,而是他无法判断点画线条的质量高低与否,字形结构、章法布局的处理源自何处、有何特色,毛笔和纸张接触后线条的徐疾变化、墨迹的枯润浓淡是否有体现出作者的艺术修养,以及有哪些独特的审美价值。由于不能准确理解点画线条、章法布局以及笔墨的各种排列组合和对比关系,从而也就无从感受到由这些因素的化合生成的艺术气象和审美特质,只能无可奈何地停留在汉字书写要美观工整的实用审美要求上。
当下书法传播的空间和环境可以说在物质条件上超越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但我们对书法传播的现状却有着种种疑惑和不满。让更多的公众认识、体会、理解艺术语言,是由书法艺术语言的功能决定的。大众不理解当代书法的某些创作,主要是对艺术语言、对书法的表现手段和方式感到陌生和不解,太多的公众不能通过书法的艺术语言对作品进行准确的判断。故而,在今天这样一个倡导艺术家创作精品力作以奉献给社会的时代,如果公众缺乏足够的对书法艺术语言的了解和感受,书法作品,尤其是一些具有艺术史意义的作品在传播与受众上肯定是极其有限的,书法参与当代社会文化建设的作用是要打折扣的。至少,书法会是如此,并且已经是如此了。
(作者:王宏伟,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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