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括歌剧、音乐剧、交响乐、舞剧、话剧等在内的舞台艺术创作发展如火如荼,出现了一批令人关注的新作品,其中包括叫好又叫座的“出圈”作品。然而,诸多新作品中亦不乏形式大于内容之作,令人深思。
首先说一下一度创作。为了缩短与观众的距离,相当多的舞台艺术新作品过于注重节目单上的“文字导赏”。“文字导赏”如较“抽象”,兴许还能给观众留下充足的想象空间;“文字导赏”如过于“具象”,则很容易束缚观众的“三度创作”。我们不妨作个大胆的假设,如果观众按照节目单上的“文字导赏”去试图走近作品,但最终却进入不了一度创作者期待的世界,那么观众很可能会质疑此一度创作的真实意图,最终将一度创作者期待的三度创作引向了南辕北辙的境界。
歌剧《费加罗的婚姻》(图片来源:中央音乐学院官网)
伴随着各地、各级“艺术基金”“创作扶持计划”“展演项目”等政策的出台、落实,越来越多的舞台艺术新作品的创作得以被“孵化”成为一种可能。客观地讲,这些“艺术基金”“创作扶持计划”“展演项目”等政策本身几乎都有一个初衷:希望新作品能够“边演边改”“边改边演”。此举既可以使一度创作者形成自律、一种自我追求,对新作品提出了精益求精的期许,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新作品的演出率。遗憾的是,一些受益的一度创作者仅仅止步于“演”,而对“改”似乎缺乏必要的热情,甚至对已知的“改”的意见置若罔闻,这就为这些一度创作的形式大于内容埋下了伏笔。
如果观众进入剧场,不看节目单上的“文字导赏”,也能看懂一部舞台剧,说明该剧的一度创作者是能够“讲好故事”的;如不看节目单上的“文字导赏”,便看不懂该剧的“时代背景”“人物关系”,则说明该剧的一度创作者“讲故事”的能力有限。笔者不止一次地遇见同一种情况:即使看了节目单上的“文字导赏”,却依然看不懂该剧。原因何在?可能是此类舞台剧缺少“戏剧性”,故其最终呈现为“有舞无剧”“有乐无剧”“有歌无剧”……此类舞台艺术作品很可能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从而破坏舞台艺术创作的生态平衡。
当一度创作在内容上乏善可陈之时,其在形式上常常表现为对剧场音响的审美多停留在“大、响、轰、震”,且力图通过“声、光、电”来营造震撼人心、山崩地裂的“舞台效果”。此现象以音乐剧、舞剧表现居多,舞剧尤甚。由于一些习以为常的观念,近年来一些舞剧、音乐剧的表演往往无现场乐队。当此“无奈事实”遇见有着华而不实名称、徒有虚名内容的舞台艺术一度创作的话,“大、响、轰、震”的音响效果便很可能降临在观众的头上。并且,此“大、响、轰、震”之风颇有愈演愈烈之势。如创作时只认此理,观众必将用脚来投票。
不论是歌剧、音乐剧还是舞剧,近年来有一部分新作品的编剧对“时空穿越”“人鬼情未了”的创意情有独钟,仿佛剧本中如没有“人”“鬼”平行、“人”“灵魂”对话,则难以显示编剧水平似的。这就好像影视剧创作领域“宫斗剧”“谍战剧”“戏说剧”等类型剧大获成功后,诸多“宫斗剧”“谍战剧”“戏说剧”遂一哄而上,直到观众出现了审美疲劳才烟消云散。同样,或许是某部舞台剧因出现了“时空穿越”或“人鬼情未了”而取得了不俗的票房或获奖,一批剧作旋即趋之若鹜地加入了“时空穿越”或“人鬼情未了”的行列,以期为自己的作品带来成功的契机。然而,殊不知过犹不及,不那么恰如其分地“时空穿越”或“人鬼情未了”,只会令观众看着心累、观得头晕、时空不分。
接下来谈谈二度创作。同一作品由不同团队进行二度创作,会带来截然不同的面貌、理解、诠释,相应地也会带来截然不同的舞台效果。笔者屡次观赏过不同的团队表演同一部作品,反差较大,且每次观看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性认知。曾经,笔者只会在观赏成熟作品时关注二度创作。然而,近年来笔者忽然发现:不论是成熟作品还是新作品,二度创作都同等重要。甚至可以说,优秀的二度创作有时也会令平庸的一度创作焕发出较为夺目的光彩;同样道理,优秀的二度创作一定会令优秀的一度创作放射出更加耀眼的光芒。就此而言,“内容为王”不仅仅适用于一度创作,也同样适用于二度创作。
对于一部歌剧、音乐剧、舞剧、话剧等舞台剧而言,所谓优秀的二度创作即演员是否做到了“戏”“唱”双全、“戏”“舞”双全、“戏”“说”双全,在“戏”与“唱”“舞”“说”之间只居其一,说明内容尚可,但略显单薄;在“戏”与“唱”“舞”“说”之间兼而有之,则说明内容丰富、舞台形象丰满、舞台效果“大丰收”。当然,不同的舞台艺术会有各自的侧重点,如歌剧重“唱”、舞剧重“舞”、音乐剧重“唱”和“舞”、话剧重“说”。当然,舞蹈演员因为不能在舞台上张嘴“唱”和“说”,故其的眼睛比其他姊妹舞台艺术的演员可能需要更传神。歌剧、音乐剧演员更注重演员的“字正腔圆”,一旦口齿不清,观众的注意力立马转移至“提词器”,从而大大削弱了舞台演出效果,令观众疲惫不堪,甚至匆匆提前退场。
此外,演员在一部作品中二度创作成功,虽可喜可贺,但不排除是偶然性使然。但是,若演员是“多面手”“千面王”的话,则自然会演什么像什么,那才是真正“有内容”的二度创作,尽管这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在舞台艺术表演中,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抑或是“跑龙套”,都应努力将二度创作摆在首位,都应视每一次角色塑造为第一次创作,即“只有小演员,没有小角色”。多年来,笔者目睹过若干青年演员从“跑龙套”、配角直至主角的成长历程。笔者也坚信,如果他们心中没有“只有小演员,没有小角色”的信念,当然也就不会有在舞台上占据“C位”的辉煌。
近年来,各地政府、相关舞台艺术的投资方为了追求理想化的目标,纷纷将委约创作的目光投向了有一定知名度的一度、二度创作人才。此举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屡屡出现过犹不及的现象,如过于追求舞美的奢华、演员的二度创作对作曲家等一度创作的喧宾夺主、某知名演员粉丝群对该演员的疯狂追捧使其他观众现场“出戏”等,此类现象之所以频频出现,可能是因其对舞台艺术内容以外的形式过于热衷,并违背了舞台艺术创作的客观规律。
笔者以为,优秀的舞台艺术作品应能令人全神贯注地坐在剧场里,饶有兴趣、津津有味地观赏完全剧,并被舞台艺术作品的艺术本身所打动。就此而言,我们的舞台艺术创作一直在路上。
(作者:项筱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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