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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美的“布道者”:以书法美育实践为例(陈振濂)

2020-08-28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陈振濂 收藏

  编者按: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本期特刊发陈振濂、高建平、王杰、金雅、宋修见等艺术家和专家学者围绕这一主题撰写的文章,以期把文艺界和学术界关于中华美育精神的研究引向深入。

做美的“布道者”:以书法美育实践为例

  内容摘要:当前,书法艺术的推广普及最急迫最重要也最根本的挑战是“美育”。书法艺术美的大普及,需要一批书法“布道者”,承担宣讲者、解说者、传播者、鉴赏者的角色。书法的“美育认知”是一个书法家成败或成就高下的第一决定性要素。书法“美育家”应注意阶段性、目标设置、距离感、出发点等四个方面,立足于“书法”和“美”这两个基点,紧紧围绕“作品”(名作经典)展开工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书法艺术作出新建树。

  关 键 词:书法美育 中华美育精神 书法艺术 书法教育

书法美育记事

  “书法美育”之倡,起于庚子年初,本出偶然。

  四十年前建构书法“美学”学科;八年前提示启蒙阶段书法“美感”培养;今则着力于社会“美育”,取全民视野而求改造“美盲”,以应“新时代文明实践”之大形势。

  “美学”创造,“美育”传播,“美感”养成,三位一体,书法美蕴奥皆在焉!

  庚子大暑,陈振濂于喜长生室。

2020年7月23日

  在当下倡导书法“美育”,固然不是从原有的“写字”视角而言,技能训练和“美感培养”的美育目标,在很多情况下并不重合,甚至还会歧义叠出、南辕北辙,但也不是定位于高端的书法艺术创作。展览、创作、研究,那是专业人才的事。“美育”面对的是社会大众、工农兵学商,涉及理工农医、经管法文史哲各领域,以及政府机构和社区乡村。各行各业都有一个“美育”的问题。包括美术、建筑、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在内的各艺术门类,也都需要“美”的启蒙。书法既然是艺术,当然也必会有书法“美育”的问题,只不过过去我们沉浸在实用的写字功能上不能自拔,没有尝试独立来看书法“美育”这个命题而已。

  书法的美是一个客观存在,在过去,我们较多的是从书法家的角度来看它——以经典法帖的审美为核心,从研究书法艺术的形式语汇出发,讨论风格技法与五体书等艺术语言,更以浩瀚的经典为脉络,从书法独立的线条之美、石刻与墨迹的不同材料之美、“正”与“草”的互制互生、古代书法史的发展规律提炼等方面,对我们心目中的书法艺术进行梳理和归纳,并以此勾勒出书法作为艺术学科在今天的基本轮廓。但对于书法美面向大众的普及,除了原有实用的工整划一的写字要求,并没有其他行之有效的手段。反省之后方才悟得,实质上就是缺少了“美育”这关键一环。

  对于书法艺术的推广普及而言,目前最急迫最重要也最根本的挑战是什么?我以为,恰恰就是“美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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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振濂 单位: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中国文艺评论》2020年第8期(总第59期)

  责任编辑: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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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艺评论》2020年第8期目录

  书法美育:有待厘清的迫切课题

  一个书法人和与生俱来的“家国情怀”(陈振濂)

  书法美育亟须美学原理和常识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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